從三亞“網約車司機遇害事件”看背后的法律責任
海南三亞,某村村民家門口,一輛車停了下來。車門打開后,一名傷痕累累的男子,氣息微弱地求村民幫助報警,稱自己遭遇了搶劫。讓人悲痛的是,男司機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。
警方迅速展開調查,很快將犯罪嫌疑人抓獲,并帶嫌疑人指認了現場。據了解,被害男子是一名網約車司機。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總所周知,搶劫罪是暴力性犯罪,性質非常惡劣,社會危害性極大,所以刑罰也比較重。
搶劫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對財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,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。
需要注意的是,搶劫罪是行為犯,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、情節方面的限制,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,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,無論是否搶到錢財,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,都構成搶劫罪,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。
根據刑法規定,犯本罪的,一般處3-10年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但搶劫致人重傷、死亡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具體到本案,犯罪嫌疑人搶劫網約車司機,并使用暴力導致其死亡,屬于搶劫致人死亡的情形,屬于加重情節,大概率會被判處死刑。
還有網友問,會不會是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兩罪并罰呢?
客觀上講,這種暴力性犯罪,的確會有網友所說的情況。但是區分是搶劫罪致人死亡,還是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,要結合案情來綜合判斷。
一般情況下,如果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,最終導致人死亡的,定一罪。如果搶劫都完成了,但是因為擔心被害人報警,為逃避警方的抓捕,然后將被害人殺人滅口的,那就屬于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的數罪并罰了。
具體到本案,無論是搶劫罪致人死亡,還是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的數罪并罰。因為案件性質極其惡劣,社會危害性極大,社會影響極其惡劣,大概率會被判處死刑。